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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医院普外科微创治疗一腹壁切口疝患者

发布人:admin 最后更新时间:2013年6月19日

阑尾炎术后留心“切口疝”
普外科权红光主任提醒:切口疝一般在胸腹部手术后3月内出现,若发生嵌顿有可能危及生命

      ■就医故事
      近日,徐州市中医院普外科成功为一名腹壁切口疝患者实施微创手术。随着手术的圆满成功,长达13年的痛苦、委屈随之而去。
      张先生来自安徽宿州。13年前,48岁的他突发阑尾炎,在当地医院进行手术根治。术后半年左右,张先生出现了下腹坠胀伴疼痛,活动时加重,平卧时减轻。经解释有可能是术后的粘连造成,时间一长就会好转。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张先生的病情非但没有好转,还日渐加重。痛苦的他多方辗转合肥、上海、南京等地求医,均无果。时间一长,家人都以为他过于敏感、焦虑,精神上出了问题。
      今年7月下旬,家人带他来到徐州市中医院普外科。家人原本想让医生简单看看,再开点中药回家喝喝了事,然而,细心的权红光主任却在与患者的沟通中发现了异常。权主任发现,患者虽有焦虑、话多的症状,可思维清晰、逻辑有序,不像没病装病的样子。根据患者主诉,权主任对其进行了细致的检查。患者手术部位压痛明显,彩超提示原切口处有一3厘米×1厘米的低密度灶。
      7月底,权主任为其进行了微创手术。手术中,通过腹腔镜探查,发现原切口下方网膜及回肠部有致密粘连,松解粘连后发现,末端回肠有一5厘米的侧壁疝嵌入原切口处,无法回纳,证实是腹壁隐匿疝。权主任通过切口外向腹腔内加压,将其嵌入出的肠子“拉”回至原处,放入补片、修补腹膜,术后患者症状消失。
      ■专家解析
      徐州市中医院普外科权红光主任指出,切口疝多发生于腹部纵向切口区,一般在手术后1—3个月会出现。这是因为,做完胸腹部的手术后,手术切口会使人的腹壁成为薄弱区。体内脏器容易在这薄弱区“钻空子”,导致“切口疝”,严重者甚至可因肠子嵌顿而危及生命。
      权主任说,做过阑尾炎、肠癌等胸腹部手术的有10%会出现切口疝,这除了与主刀医生缝合技术有缺陷有关外,过于肥胖者也容易出现。此外,伤口感染也会导致切口疝的发生。
如何判断自己出现了切口疝
      权主任说,胸腹部手术后,如果患者在直立、用力状态,尤其是剧烈运动、咳嗽、便秘、腹部用力、负重、劳累过度等情况下,发现腹部位置出现包块,而在平躺体位时包块就消失,就有可能患上了切口疝。
      出现切口疝后必须及时处理
      有的患者认为疝气不痛不痒,躺着就消失了,不治疗也可以,这是错误的观念。权主任介绍,疝气会让患者的生命随时陷入风险。这是因为疝气患者容易发生肠嵌顿,即脱离原位的脏器卡死在凸起处,造成肠等组织坏死。如继发感染,还会因毒素吸收而出现可致命的毒血症。疝带、疝托等非手术治疗方式只适合暂时缓解症状,手术治疗必不可缺。
      权主任强调,疝气重在早期治疗,出现切口疝后必须及时处理,不然疝气由小变大,手术风险将大为增加。
      腹腔镜切口疝修补术
      权主任介绍,对于切口疝患者,该科采用的方法是腹腔镜切口疝修补术。此术式切口小且远离原手术切口,对原手术切口已形成的疤痕组织不需分离(开放手术时必须将原切口疤痕分离以利修补),可程度地保留原疝环的强度,置入补片后,腹内压力分散到整个补片上,从而使切口的并发症及术后的复发率大大降低。
      此手术的难点在于腔镜下粘连的分离、疝内容物的回纳、补片的放置和成功地固定,需要有较高腹腔镜技术水平的医师主刀或指导,以减少和避免手术并发症。徐州市中医院普外科已采用此术式成功为百余例切口疝患者实施手术,成功率达100%。

      ■专家简介
      权红光 普外科主任 主任医师 教授
      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学会外科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华疝和腹壁外科》杂志特约编委,从事普外临床医疗工作20余年。
     1991年在上海中山医院参加卫生部举办的“全国小肝癌培训班”,先后任中华医学会外科学会委员、安徽省外科学会委员、安徽省外科学会肝胆外科学组委员、安徽省小儿外科学会委员、安徽省外科学会血管外科学组委员、届苏皖外科学会委员。多篇论文发表在核心期刊。先后开展有“胰十二指肠切除术”、“皮下间置空肠+肝门部胆管空肠ROUX-Y吻合术”、“肝叶切除术”等Ⅳ类手术。
      擅长普外科疑难杂症的诊断和处理,包括肝胆、胃肠肿瘤、腹壁及疝外科、急腹症、腹腔镜下各类手术、甲状腺癌及乳癌根治术。
      专家门诊时间:周一、三、五全天
      专家咨询电话:18705201688
      专家个人网站:http://hongguangquan.haodf.com/

                                                                                            (转载自《都市晨报》李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