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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献血宣传材料——检验科

发布人:admin 最后更新时间:2012年3月9日

一、互助献血的目的

1.缓解血液供求矛盾,保证临床诊疗用血需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增强临床医生科学合理利用血液意识,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3.扩大无偿献血知识宣传范围,推动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

4.激发公民爱心奉献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互助献血的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2.《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

3.卫办医政发[2009]151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血液管理工作的通知》。

4.苏卫医[2009]72号《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大力开展互助献血工作的通知》。

三、互助献血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五条规定,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

2.《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对平诊患者和择期手术患者,经治医师应当动员患者自身储血、自体输血或者动员患者亲友献血。

医疗机构要把上述工作情况作为评价医生个人工作业绩的重要考核内容。

3.卫办医政发[2009]151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血液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动员鼓励家庭、亲友、所在单位和社会互助献血。

4.苏卫医[2009]72号《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大力开展互助献血工作的通知》。

四、互助献血工作流程

临床医生确认需要输血——动员患者及亲属互助献血——填写《互助献血登记表》——医院输血科(血库)审核备案——全市各采血点无偿献血——发献血证——凭证优先配血

五、开展互助献血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患者本人已参加过无偿献血,是否需要进行互助献血?(否)

2.患者亲属中有人参加过无偿献血,是否需要进行互助献血?(否)

3.患者首次用血已进行了互助献血,在后续治疗中仍需用血是否还要互助献血?(否)

4.互助献血的血量不能满足患者用血需求量,如何供血?(一般来说,只要患者的亲属朋友参加了互助献血,应优先满足供应。)

5.一次互助献血可否对应2个用血患者?(一般不能,只有在直系亲属中当出现两位亲人同时需要用血时才能按互助献血政策对待。)

6.在患者用血前,其旁系亲属、朋友、同事已参加过无偿献血的,是否可视为互助献血?(酌情而定)

7.急诊抢救用血如何开展互助献血?(在急诊抢救时,应优先保证血液供应,抢救成功后,应由主治医师向患者及亲友动员互助献血。)

8.参加过互助献血后,临床用血保证金是否要收取?(凡经确认已互助献血的可免收其用血保证金,已收取可全额退还。)

9.患者同时需用红细胞、血小板时互助献血是否一定要献全血和血小板?(不一定,尽可能动员,应根据互助献血者的条件确定捐献血液种类。)

10.经宣传动员患者亲友、同事等因不能符合献血条件,未能成功互助献血,如何供血?(应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应优先供血,但仍需动员互助献血。当连续动员了3个人以上未能成功献血的,可酌情免除互助献血,但临床用血保证金不能免除。)

11.患者需要血浆、冷沉淀等血液制品,是否需要互助献血?(需要)

12.患者是年老、儿童、残疾人等不符合献血条件的是否可以不需要互助献血?(酌情处理,但对不明身份患者,如智障、孤寡者应优先供血。)

13.互助献血的血液是否只能用于互助患者?(不一定,对直系亲属间互助献血的血液严禁使用,防止TA-GVHD的发生,对亲朋好友献血的血液,在患者病情允许下,可以供给。)

14.血站应将互助献血者按无偿献血同等对待,给予热情周到的服务和耐心细致的解释,切勿发生冷落、争执,以减少互助献血者的对立情绪,获得他们对互助献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