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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中医院关于“廉洁行医、争做人民满意医生、创建人民满意医院”倡议书

发布人:admin 最后更新时间:2011年10月20日

全院干部职工:

      随着我市治理医疗医药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不断深入,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为此,我们号召全院干部职工做到廉洁行医,廉洁从政,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蚀。

      一、从我做起,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本职工作中,以优质服务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

      二、算好“人生七笔账”:即算好“政治账”、 “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自由账”、“健康账”、“友情账”。

      三、做到拒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属馈赠的“红包”及其他物品。当时难以拒绝的要按规定上交单位指定部门。

      四、拒绝接受医疗设备、医疗耗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或以学术名义组织旅游等现象。

      五、认真学习掌握刑法修正案(六)百六十三条有关规定。通过学习要认识到: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为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六、做到遵守职业道德,急病人所急,想病人所想,不做不必要的检查,不乱收费,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七、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刁难病人,做到千方百计让服务对象满意。

      八、认真学习医院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各项管理规定,要时刻提醒告诫自己,做到警钟长鸣。

      谨此共勉。

      备注:

      1、廉政账户统一在中国工商银行。账号:市廉政账户为“徐510”; 徐州市购物卡(券)廉政专柜设在工商银行徐州分行大同街营业部。

      2、也可以主动上交院财务科。

徐州市中医院纪委监察室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