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徐州市中医院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制度

阅读数(17219次)

徐州市中医院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制度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最后更新时间:2017年10月28日

 

院属各科室:                 

为保证医院院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到实处,加强对各科室院务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订我院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制度,具体细则如下:

一、院务公开监督考核领导小组

由行风建设管理办公室和社会监督员组成监督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具体成员根据医院人事变动,由医院定期进行调整。

二、监督考核的对象和内容

(一)监督考核的对象

  全院各科室、全院职工

   (二)监督考核的内容

  1. 对社会公开情况:包括医院位置和周边交通,服务时间,医院基本信息,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诊疗科目、特殊临床检验项目,大型设备配置许可证;病人的权利和义务,投诉方式和上级投诉部门联系方式等。

  2. 对患者公开情况:包括诊疗服务流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药品价格,主要检查项目的预约及报告服务、检查前注意事项,医疗纠纷的处理途径、程序,复印病历的流程和地点等。

  3. 对内部职工公开情况:包括三重一大会议情况,医院的规章制度,医疗质量分析会会议情况,设备委员会会议情况,护士长会会议情况,院领导接待日情况等。

  三、监督考核的形式和方法

  (一)日常检查

  各科室要安排专人定期开展自查,及时对院务公开的事项、内容进行公布。院监督考核领导小组针对院务公开落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每年不少于两次集中监督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年度考核

  考核实行上、下半年两次考核,考核方式主要采取自查、实地考核和综合评议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等次。

  (三)考核纪律

  对在院务公开工作中,公开的事务处理不当或拖而不办的,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或打击报复的,进行严肃查处,视具体情况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监督考核管理

  (一)对院务公开工作的考核结果实施奖惩。院务公开的考核要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行政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和奖惩的依据。

  (二)院务公开考核结果纳入各科室综合考核内容,做为科室负责人晋升、奖励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对各科室院务公开考核未达标的情况,科室主要负责人要负全责。

  五、监督考核渠道

  (一)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516-68692001

(二)开设投诉电子邮箱:zyymcw@126.com

(三)聘请社会监督员:从社会群众中聘请部分熟悉国家政策规定、关心中医事业发展、有较强社会责任感的人员担任。

  六、说明

  本考核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既往制订的制度与本制度有冲突者,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由院务公开监督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徐州市中医院

2017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