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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徐州附属医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线上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最后更新时间:2022年3月23日

       为确保南京中医药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顺利完成,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以下简称《招生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文件精神,以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秉承“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现制定《南京中医药大学徐州附属医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坚持做好疫情防控,保证广大师生健康。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科学选拔。科学实施综合考查,注重试题的“等效性、开放性、综合性”。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医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院长、分管院长担任,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科教科作为管理科室,严格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有关要求,制订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并做好所有复试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
       2.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订2022年度研究生复试考核实施细则,报请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在医院网站上公布。
       3.根据专业成立复试考核小组,每组专家不少于5人(设组长一名)、配秘书2名,组长具备硕导资格,负责复试环节的各项具体工作。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复试考核小组成员进行培训,指导复试考核小组确定具体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
       4.医院根据学校安排,选用中国移动的“云考场”作为主考平台,“钉钉”作为备用平台,安排平台操作培训。协调信息管理部门,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安排专职秘书负责远程面试系统的操作,确保远程面试安全、顺畅、稳定。
      5.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今年实行“远程网络”复试。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好面试小组的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
      6.院纪委对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严格落实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复试线的划定及招生计划的执行
      1.我院复试线的划定及招生计划的执行依据研究生院的规定执行。
      2.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院)复试单科成绩要求同国家一区基本线,各专业复试线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另行划定,一志愿专业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50%(生源不足的专业除外)。
      3.同一专业各方向在一志愿复试结束后如有方向间不平衡,可对该专业的考生进行方向调整。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单独执行,不占用统考考生招生计划。
      5.医院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学校本次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经过一轮调剂后仍不能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研究生院统一汇总,由学校统筹分配。
     四、一志愿复试
   (一)资格审查
      1.复试前应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详见《南京中医药大学202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全过程严格考生身份核验和资格审查,严防复试“替考”。
      3.材料审核要求: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初试准考证以及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
   (2)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
   (3)应届生提供注册完整的本科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
   (4)持有海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7)提交《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
   (8)本科阶段的成绩单
   (9)《考生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
   (10)个人简介及可展示个人学习成果的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二)复试考核(总分500分) 
      1.2022年我院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将采取远程网络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
      2.网络综合考核内容:英语能力考核、复试科目考核、临床能力考核、专业面试等环节。
      3.专业面试重点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质等等。
      4.网络面试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5.复试远程网络综合考核总分500分。其中:英语能力考核50分、复试科目考核100分、临床能力考核100分、专业面试250分。每项考核成绩为该项考核全部专家分数的算数平均值。
      6.加强远程网络综合考核的全过程监管。考核小组在指定的考场对考生进行远程复试,严守纪律,全程监控,录音录像。考核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考核过程要有现场记录。院纪委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复试。复试结束后,评分记录等材料报送大学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
    (三)复试时间
      2022年3月30日
      五、一志愿复试录取
      1.各专业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复试远程网络综合考核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远程网络综合考核成绩低于300分者,不予录取。
      2.考生复试远程网络综合考核成绩及预录取结果汇总上报至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3.全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复试远程网络综合考核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
      4.全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复试远程网络综合考核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
      5.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与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招生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三份),并于规定日期前邮寄至研究生院招生办,逾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如确因个人原因需要变更拟录取类别的考生,须经本人申请、招生单位同意,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并邮寄至研究生院招生办,方可办理,逾期一律不予更改录取类别。
      六、调剂工作
      我院执行南京中医药大学调剂相关规定如下:
      1.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南京中医药大学全部调剂信息均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无校内调剂计划,未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填报南京中医药大学志愿的考生,南京中医药大学一律不接收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可除外)。
      2.根据《招生管理规定》第九章第六十二条规定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达国家一区基本线。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六)南京中医药大学不接收同等学力及非全日制调剂生源。
       3.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为保证公平公正的复试环境,同一批次调剂面试考生采用相同复试考核形式。
      七、体检
     考生体检具体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请拟录取考生于规定时间前提交当地三级甲等医院体检合格报告邮寄至我院科教科审查,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资格复审
     新生入校后我院(校)将对其资格等环节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应急处置
      1.我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小组,协调处置复试过程中各类突发事件。
      2.因疫情影响,复试考核小组如无法集中开展复试考核工作,且没有备用专家的,应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报学校审核批准,可以组织复试专家居家线上完成复试工作。居家线上完成复试工作的,需使用多平台,实现“双机位”,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必须全程参加并监督复试。
      3.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本院不擅自停考或者缓考。
      十、工作监督
     1.我院按照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方案、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录取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2.医院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内复试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解释。
     3.医院纪委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6-68692085。
     十一、其他说明
     1.南京中医药大学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复试动态信息,我院将电话联系考生,不再另行发放书面复试通知。
     2.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改变个人通讯方式,如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无法复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请考生提前与科教科取得联系,学校根据情况做好兜底保障工作。
     4.本次复试考核前全体考生均须完成健康档案填报,请全体考生规定时间前通过下图二维码扫描填写。
     5. 南京中医药大学徐州附院(徐州市中医院)科教科电话:0516-68692013,地址:徐州市中山南路169号 。


南京中医药大学徐州附属医院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