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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气五味细辩证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最后更新时间:2020年9月21日

      药物都具有一定的性和味。性与味是药物性能的一个方面。自古以来,各种中药书籍都在每论述一药物时首先标明其性味,这对于认识各种药物的共性和个性,以及临床用药都有实际意义。药性是根据实际疗效反复验证然后归纳起来的,是从性质上对药物多种医疗作用的高度概括。至于药味的确定,是由口尝而得,从而发现各种药物所具不同滋味与医疗作用之间的若干规律性的联系。因此,味的概念,不仅表示味觉感知的真实滋味,同时也反映药物的实际性能。

      寒、热、温、凉四种药性,古时也称四气。其中温热与寒凉属于两类不同的性质。而温与热,寒与凉则分别具有共同性;温次于热,凉次于寒,即在共同性质中又有程度上的差异。对于有些药物,通常还标以大热、大寒、微温、微寒等词予以区别。药物的寒、热、温、凉,是从药物作用于机体所发生的反应概括出来的。是与所治疾病的寒、热性质相对而言。能够减轻或消除热证的药物,一般属于寒性或凉性,如黄芩、板蓝根对于发热口渴、咽痛等热证有清热解毒作用,表明这两种药物具有寒性。反之能够减轻或消除寒证的药物,一般属于温性而上,如附子、干姜对于腹中冷痛、脉沉无力等寒证有温中散寒作用,表明这两种药物具有热性。在治则方面,《神农本草经》云:“疗寒以热药,疗热以寒药。《素间.至真要大论》云:“寒者热之,热者寒之。”这是基本的用药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