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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负责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中医科建设,开展中医药进社区活动组织实施工作
4月初,市卫生局制定下发《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中医科建设,开展中医药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文件,决定从2011年4月起用两年时间,使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开展中医药服务,社区卫生服务站均配置中医药服务设施,6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有标准化中医科,3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省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中心创建标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人员100%参加基层中医药服务人员培训,提高社区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并明确提出我院具体负责实施此项工作的落实。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中医科建设要求设置中医药诊区,面积不少于70平方米,开设中药房,配备250种以上的中药饮片、50种以上的中成药,并配置体现中医药特色的诊疗设备;社区卫生服务站要配备30种以上中成药,有条件的可配备一定数量的中药饮片,并配置针灸器具、火罐等常用的中医药诊疗设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医师总编制内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在社区中医药服务中开展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教育;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引进或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能提供包括中成药、针灸、推拿、火罐、敷贴、刮痧、薰洗、穴位注射、热熨等在内的6项以上的中医药服务;定期举办基层中医药人员培训班,社区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培训率达到100%;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应当接受全科医师岗位培训或规范化培训;加强中医护理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中医护理质量。要推动我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医药服务联合与协作,建立有效的双向转诊制度;江苏省名中医及徐州市名中医每年要保证有1周以上、主治及主治以上的中医师每年要保证有2周以上的时间到社区为广大老百姓服务。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