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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徐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市区行政事业单位申报二〇一四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要求,即参保单位应按照财政部门预算安排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参保职工下一年度缴费工资基数,用于统一征缴二〇一四年一至十二月各项社会保险费。
我院积极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从2014年1月1日起对全院531名在编职工缴费基数进行了调整,基数总额为2669317.7元,人均5027元,较上一年度总额增加778565.7元,人均增加1466元;离退休职工基数总额为702605.85元,人均4207元。
(财务科)